TRIPS协议在地理标志方面作了怎样的规定?
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协议保护的另一种商业标记。协议中的地理标志有三种标记方法:它可能包含国名(如法国葡萄酒),也可能包含一国之内的地名(如新疆葡萄干),还可能包含一地区内的更小的地方名(如景德镇瓷器)。只要有关商品与该产地来源,在质量、功能或其他某个特征上密切相关,这种地理名称就构成了应予保护的“地理标志”。但是,这种标志与一般的商品“制造国”(产地标志)落款不同,因“制造国”落款与商品特性无关。协议对“地理标志”的保护期未作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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